中国互金协会调研部分平台 信披规范或将正式出炉
本篇文章1654字,读完约4分钟
自去年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10个部门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来,互联网金融业的规范发展不断推进,首先要做的就是规范信息披露。
今年3月10日,由中央银行法务部和科技部组织,40多个成员单位、行业研究机构和中国互联网(爱基、净值、信息)金融协会(以下简称互助金协会)部分银行参加并讨论了《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规范》(初稿)(以下简称《规范》)。
据了解,该守则要求个人点对点贷款、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和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标准。其中,p2p平台详细披露了21个平台运营信息,如公司信息、交易总额、交易总数等,还披露了借款项目、借款人、借款机构等信息。
近日,记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到,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已经对一些共同金融平台的信息披露进行了研究,并征求了相关意见。也许,在不久的将来,该守则将正式发布。
该信函被批准为监管规范的重点
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员工应充分披露客户信息,并及时向投资者公布其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相关信息,以便投资者充分了解员工的经营状况,鼓励员工稳健经营,控制风险。
随后,去年12月底,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还发布了《信息中介机构同业拆借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信息披露”一词出现在12个地方,明确表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对同业拆借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中的信息披露进行监管,制定并实施信息披露、风险管理、合同文本等规范规则,推进机构信息披露,提高业务管理透明度。”
在过去的半年多时间里,记者注意到,北上广、江苏和浙江都在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信息披露标准化工作。
如北京网上贷款行业协会颁发的《产品注册证》;信息披露制度,包括产品注册、信息披露和基金托管。
另一方面,上海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了《上海个人p2p贷款平台信息披露指引》细则,要求平台披露49项信息,包括主题信息(20%)、产品信息(25%)、业务信息(30%)、财务信息(10%)和其他信息(15%)。
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先后发布了《江苏省网上贷款平台产品模式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同业拆借平台高级管理人员管理指导办法(暂行)》,要求会员单位网上贷款平台在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时,对预先发布的互联网金融产品类别和业务模式进行备案。
平台信息的透明度是不同的
虽然信息披露标准已经成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标准的重点,但目前各共同基金平台相关信息的披露不尽相同,审批事项的受理程度也不完全一致。
记者发现,在信息披露工作中,平台的受欢迎程度不一定与其信息透明度成正比。对于一些知名的大型平台,一些借款人的信息可能比较简短,只列为担保公司担保,甚至有些产品没有借款人信息。但是,对于一些知名度较低的相对较小的平台,借款人的资格证书、贷款用途、抵押(质押)、合同协议等。都有详细介绍。
同时,业界也在积极推进信用信息共享机制。5月28日前,杭州同米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司库”)与浙江互联网金融联盟和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所签署了数据对接意向协议。
可以理解,所访问的数据纬度包括每日交易数据、投资和融资目标信息等。这些数据将在相关网站上公开展示,供投资者查阅,并建立相关借款人数据库,以降低借款风险。然而,由于“过于详细和有点敏感”,第一批中只有五个共同黄金平台签署了协议。
铜掌柜首席信息官金绍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不是监管部门的强制要求,平台很难主动提供相关信息,而信息共享需要一些技巧和艺术
此外,如何平衡信息披露和个人隐私保护也是一个问题。上述守则(初稿)第8条规定,与个人隐私有关的信息,如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等。,应部分披露,敏感部分应隐藏以保护相关信息。但是,第19条和第20条还要求,如果借款人是自然人,应披露上述敏感信息。
对此,金绍策表示,向银行提供直接借款人的姓名、相关贷款信息和违约信息是可以的,但对公众来说有点敏感。
标题:中国互金协会调研部分平台 信披规范或将正式出炉
地址:http://www.sac-csic.cn/syxw/2897.html
免责声明:沈阳新闻网今日新闻头条网是辽宁最具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门户网站,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沈阳新闻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