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乐福忧患
本篇文章955字,读完约2分钟
临近2011年春节,世界第二大零售企业法国家乐福再次陷入漩涡。由于中国一些城市的超市存在各种价格欺诈行为,家乐福受到了物价部门的严厉处罚。 进入中国16年以来,家乐福门店的数量和营业收入逐年上升,但家乐福门店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摩擦仍在继续:供应商一直在争取缺货,内部员工因受贿受到调查,员工工资多年未见上涨。即使是家乐福价值观中最有爱心的消费者也成了盲目的对象。 尽管有争议,家乐福仍继续在中国开店,商店里仍有进进出出的人。这种繁荣能持续多久?不管一个企业有多强大,它不可能总是违法的。如果不能消除长期以来对中国分权和模式的担忧,不能及时回归商业本质,家乐福的辉煌可能只是一片乌云。担心三权分立家乐福再次被中国政府罚款。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近核实,长春、上海、昆明等城市的一些超市存在许多价格欺诈行为,如虚假原价、低价吸引顾客高价结算、不履行价格承诺、误导价格标识等。最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示有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严肃处理,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五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的,最高罚款50万元。 家乐福价格欺诈的一个典型案例是长春家乐福新民店销售“七狼男式纯棉横款时尚内衣套装”。价格标签显示原价为每台169元,促销价格为每台50.70元。经核实,原价应为每台119元。上海家乐福杨炼店、哈尔滨家乐福大支街店、沈阳沃尔玛中街店和南宁沃尔玛朝阳路店也有类似的“虚构原价”做法。 家乐福发表声明称,“相关问题是由于我们公司的价格标签系统不完善造成的,我们正在着手对其进行升级和改造。” 16年前家乐福首次进入中国时,曾因非法开店而受到前国家经贸委的处罚。2004年之前,中国国内零售业还没有完全对外开放。家乐福通过“假合资”和绕过当地政府许可的方式在中国扩张,成为中国数量最多的外国零售商。 2002年,前国家经贸委下令非法扩张的家乐福将其在中国27家超市35%的股份转让给中国企业,以符合《外商投资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 无论是进入中国时的曲线扩张,还是引领市场后的价格格局,家乐福在运营中的灵活性、务实性和大胆性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甚至可以无视国家法律和商业规则。在家乐福内部,高度的灵活性和适应性被认为是扩张地盘的利器,而不是可能引发风险的“地雷”。上一页123下一页
标题:家乐福忧患
地址:http://www.sac-csic.cn/syxw/7844.html
免责声明:沈阳新闻网今日新闻头条网是辽宁最具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门户网站,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沈阳新闻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