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2日起,沈阳的未结算凭证可以就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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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需要到市公安局的户籍管理大厅申请陌生居住证明。从今天起,市民可以到各分局或县(市)公安局的户籍管理大厅或设立户籍接待窗口的派出所。
需要公安机关出具“陌生定居证明”的人主要有两种:
1.未定居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如有遗失,需到相关部门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父母可出具由新生儿出生医院出具并盖章的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夫妻双方都在沈阳登记,或者一方在沈阳登记,去新生儿父母登记的分局或县(市)公安局的民政大厅或派出所。如果丈夫和妻子都是外国人,他们应凭居留证向居留证颁发机构颁发陌生定居证明。
第二,如果新生儿的父母一方是沈阳市常住户口,另一方是外地户口,外地公安机关要求在沈阳市出具“不熟悉证明”,新生儿的父亲或母亲应出具“不熟悉证明”,并附上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标题:从22日起,沈阳的未结算凭证可以就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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